架子骨

AO3:Sugar_Coma

【LnL】抱死

*Richard Loeb/Nathan Leopold无差,史向成分大于TM,无预警。


我握住了他的手。


以一种极其奇怪的方式,像是担心掌心中的小鸟飞走就急急地失手将它掐死了一样。可我不想再让他逃走了。


我太熟悉他那双手:修长,随着动作在皮肉下伏动着的骨骼,除了参差不齐的指尖,他的双手就像他那张脸一样经得起所有褒美。可惜他一直有咬指甲的怪癖,这种习惯性的迷离比任何东西都来得坦诚,他可以面不改色地谎话连篇,却止不住焦虑时伸向齿间的手指。

我还记得在十七岁摇摇晃晃的返乡火车上,我第一次向他表明了心迹。他听后习以为常地笑了,仿佛他回应我只不过是为了消遣,甚至是施舍。可当天夜里我们交缠的时候,我感到指缝被摩擦得刺痒,他撕咬过的指尖划痛了我的掌心。我撞破了他一个羞于告人的幼稚习惯,仿佛进入他更深了一步,这种感觉令我窃喜,令我疯狂地想要探索更多,想将他的一切剖开袒露在我面前。


我没有想到一切竟从那么早就揭蛊了,只是我一直不知道。也正是那天晚上,他第一次跟我提及他那些犯罪的念想。他倚靠在窗框上,得意的姿态近乎手舞足蹈,香烟上燃着的橙红色火星在我眼前不停地晃来晃去。我太专注地看着他,甚至连他说了什么都没记清楚。我看到他事后翻飞的衣领,看到他褪下之后垂落在腿边的背带,我看到他年轻的双眼里闪着某种强欲的光,纯粹得像个孩子,其下却敛着残忍的天性:一个漫漶的矛盾体。


我的生活从那时候才真正开始,那种自踵至顶的微妙快感一次次地将我推向理智的反方向。所有人接触过他的人都无可避免地被他吸引,可最后只有我变得无可救药了,和他在一起的时候,那些我向来珍视的东西:新学到的希腊语、野鸟耳羽簇的形状、最钟爱的十四行诗,都无所谓,只要他随口叫了声宝贝,我就可以把全世界抛在脑后。


只因为我可悲地比他多活了三十五年,大部分针对我们两人的非议最终都只落在了我一个人身上。总有人说我因为他迷失了自我,不是的,恰恰相反,正是因为他,我才真正找到了自我:如果任何人的名字将和理查德·勒伯一同被提起,那不可能是其他人,只能是我。既然我想做的全部事情就是追随他,甚至在年少时狂热地献祭了自己的人生,那么谁又有资格轻描淡写地为我估价,评说这一切是否值得呢。


其实,我一直都在思考这一切是否值得,我是企业家的儿子,总或多或少地继承了一些习于权衡利弊的基因。他扯谎就像喝凉水,永远能应接自如,可我却要一次又一次艰难地欺骗父母陪他干那些不光彩的勾当;而每当我向他索要应得的回报时,他总是不耐烦地甩开我伸出的手,一次又一次寻借口推脱。我牵强附会,他兴趣缺缺,争吵便无可避免地擦枪走火。

有时候我真的忍无可忍,撂下过不少狠话,估计连他都有些怕了,可我们实在共享了太多秘密,我知道他不敢离开,他也知道我不敢离开,我们就像用一副手铐铐死的两个人,只能一路纠缠着直抵终点。这时争吵便显得像一场报复性的交欢,既不说明什么,也不改变什么,唯一的结果就是搞得两个人都精疲力尽。

有一次我问他,你有没有想过杀了我。

他听后甚至没有半分犹豫,平静得仿佛理所当然:如果可以的话,我会立刻那么做。

我笑了:那我们可真是天生一对,我也早就想把你杀了。


但我的家人并不了解这些,他们总为自己孤独的小儿子能拥有如此难能可贵的挚友而感到高兴。勒伯家和利奥波德家有时聚会,在府邸的长桌上摆一套很老派的宴席,金线钩边的白色餐巾和闪闪发光的银质餐具,在灯光的折射下仿佛一场周而复始的幻梦。

所有人都知道狄克和宝贝要坐在一起,而狄克和宝贝也总是顺着大家的意思坐到了一起。理查德面对家人也并不掩饰他在人前的魅力,随口说出的讨巧话语能让厅堂的气氛快速活络起来;而每当他父亲略显不满地瞥向他时,他就会立刻把话题抛向我,并不着痕迹地在餐桌下勾起我的手指。他的触碰总能让我的思维瞬间刹停:看我因他慌乱的样子也是他的爱好之一。

理查德的母亲安娜收走了我们面前的高脚酒杯,坚持二十一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应该饮酒。我闻言匿笑着低了低头,琢磨如果她知道我们平日里整瓶整瓶地喝着金酒和威士忌,从密歇根开车回来的路上一边轮流灌酒一边摇摇晃晃地打着方向盘,一定会气得偏头痛的。她不会知道我们放火烧了几间空屋,深夜翻进民宅顺来一堆破铜烂铁;她看着理查德清晨回家时衬衣少了颗纽扣,领带之下颇不平整,她不会知道前一夜我是如何疯狂地渴求他,心急火燎地撕扯开他的衣领——当时我和他在席间相视而笑,都无比笃定地相信这一点。


可后来他母亲知道了,全世界都知道了,我们死去多年多年以后仍然有人不倦地将我们的恶行一遍又一遍地讲述。

我的母亲罹病早逝,世界仿佛就此塌了一个角,砸在地上跌得粉碎。我近乎绝望地想:如果像母亲那样善良虔诚的人都无法逃过病痛与苦难,那么上帝一定是死了,或者祂根本就不存在。可到了后来,我甚至庆幸她永远都不知道这一切,这样我就永远是令她骄傲的宝贝内森,而不是众人口中的杀人恶魔。


不,不是的,我当然不是变态杀人犯,我说过,我那时只是太不知分寸地迷恋着他,太汲汲于将他完全变成我的东西。我看着他,他被火焰映红的颀长背影好看极了,我看着他,我看着他,目眩神迷地想要握住他的手。他分明近在咫尺,怦怦鼓动的脉搏已经触手可及了,可为什么,为什么他走得那么快又那么远,仿佛又要离我而去?这个梦酷肖某种我无法破解的别离征兆:我分明和他在一起,却看不见他所看见的东西。


监狱的食宿、社会的冷眼、一眼望得到尽头的惨淡人生,这都不算什么,脑内无休无止的自我拷问才是最严酷的惩罚。狱中富余的时间留给了我过多回忆的机会,它们残忍而不留情面地折磨着我的精神,使我不断回想起自己犯下的罪行和与他相处的一点一滴。

那时我们被舆论分隔两处,而我之前从未学习过如何习惯与他分离。我还记得十七岁时跟家人出去旅行,分别前夜和他大吵了一架,我冲他吼叫,他暴怒地扯起我的衣领,恨不得直接把我的脖子也掐断算了。可隔天火车刚开出州界,我便又开始想他,思考此刻所思的哪些词句可以落到书信中,多大比重的剖白才不会显得像认输投降。

辗转几年后我们终于又被关进了同一所监狱,我们在狱中教学、编写教材,甚至拥有了自己的办公桌。他带着前所未有的热忱投入了工作,有时甚至会直接坐到桌子上讲课,双腿摇晃着,指尖捻起卷了边儿的书页,就像以前一样。使人信服是他与生俱来的本事,没有人能做到不喜欢他,那些平日里伧俗喧闹的犯人一旦坐进这间简陋的教室,不管是语法、南北战争还是立体几何,竟全都安静默许地消化了。我每每见状都感到一种难以名状的悲凉油然而生,他从未对我透露过,但如果一切都没有真正发生过,他本来能够成为这样一位受人爱戴的教师的。

我对他的感情也许真的变了。囚服与粗砺的生活并没有削减他年轻鲜活的魅力,他仍然不可或缺,仍然是我爱欲的机理所在,但我很高兴我对他的欲望不再那般痛苦地折磨我了。


我们抓住一切难得的自由时间交谈,哪怕只是饭后的几分钟。我们从未交流得如此亲密,知无不言,共同讨论遇到的麻烦,就像一对患难与共的老友。可我从来没向他提过那个没有结局的梦,我不想让他知道我那么害怕失去他。就像所有成年人一样,我们已经不再交流幻想和那些不着边际的梦了。


我在狱中继续学习,参与各种工作,逐渐摸索出铁槛之内的生存法则:记住自己要做什么,少看,少说话。

白日过后,睡前总是思维最不羁的时间。我有时按照最理想的预测计算距离假释申请的时间,以此作为生活的餐点。我所掌握的语言遍布世界各地,就算芝加哥、伊利诺伊州,甚至整个国家都留不住了,只要去往一个没有人认识我们的地方,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假释委员会肯定会禁止我出狱之后与他见面,而我们肯定会违反规定地再次相见、违反规定地再次开始饮酒,但除此之外我们都安分守己,他也许会在学校教书,我会继续研究感兴趣的领域,还会在新的地方开始鸟类观察。生活就像平行世界里最平稳的一条可能性,只不过曲曲折折地迟到了几十年。


我并不奢求一切能按照我的想法发展,可没想到事情竟向着我所期望的对立面拔足狂奔,最后直直地撞在冰冷且蓄谋已久的刀尖上。


我最后一次见到他,他躺在手术台上,苍白、安静、呼吸短浅,浑身布满或深或浅的刀口。即使身边的几位医生竭尽全力地为他止血,试图缝合他敞开的咽喉和大腿,最恶劣的几处伤口仍然在汩汩向外流着血,有时血液甚至会因为轻微的挤压动作而喷射出来。

面对他,我又一次高估了自己自以为是的理智。

他需要输血、需要缝合伤口、需要保持体温,我过载地思考现在该做些什么才能让他活过来。但当我看向他,看向他体无完肤的身体,我顿时感到一阵虚幻的眩晕感铺天盖般向我砸来,它抽干我的氧气,扯断我的神经、堵塞我想要叫喊的咽喉。我认识它,它曾降临在母亲临终的病榻边,现在又出现在这里:我失去了母亲,也失去了他。


为他盖上白布前我最后看了看他的手。新鲜血迹清洗干净后手上的伤痕都暴露了出来,掌心中最深的一道像是被刀刃直直捋了过去,我无法想象他经历了何等疼痛的挣扎,又是如何寒冷而绝望地流着血倒在了地上。

那一刻我感觉不到悲伤、痛苦、愤怒,或者任何其他感情,我只感到自己的某一部分正跟随着他快速垂老、死去,钉棺落葬,就好像他曾扎根于我的身体,引诱我与他共荣共生,只不过最后是他背信弃义地先走了一步,把一副枯朽的空壳留给了我。


他的家人没有为他举行葬礼,所以那就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尽管不是什么适合怀念的方式。

人们喜欢忠贞不渝的故事,却也爱看见异思迁的戏码,不过我从不在其中摇荡,也不倒向任何一方。我不会说他死后自己是否还快乐过,也不会说仍然爱他与否。我能看见的只有一场缓慢、不停息的自焚,人的命运、抉择和所有徒劳的努力全都平等地融化在烈焰之中,我看着他朝那道火光走去。


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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